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怎样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
  • 怎样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
  • 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 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
  • 如何申请撤回误缴的个人养老金?
  • 如何申请撤回误缴的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缴费的,可以在该笔缴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之日起(不含)5日内,通过开户银行线下网点提出撤回申请。参加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申请撤回一次个人养老金单笔缴费。 开户银行应当按要求及
  • 从城市回农村务农,养老保险怎么办?
  • 从城市回农村务农,养老保险怎么办?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
  • 经济补偿应在什么时候支付?
  • 经济补偿应在什么时候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
  • 别扔!小心构成高空抛物罪
  • 被告人张某从朋友家喝酒后回到其位于某县某小区的家中后,为发泄心中的不满,遂将小区3栋16楼过道上的两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一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金属箱从16楼电梯口的南侧窗户扔出至小区3栋1楼的门口过道和绿化带南侧空地。经鉴定,被告人张某为完全刑事责
  •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如何走调解程序?
  •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途径解决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第一款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
  • 水管漏水引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法官,太感谢你了!谢谢你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纠纷,也帮我拿到了赔偿,解开了我的心结。 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当事人当场履行付款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23年末,
  • 企业如何与职工约定竞业限制?
  • 企业如何与职工约定竞业限制? 一、竞业限制的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 商家应当按传单上的促销价结算吗?
  • 小李在步行街收到一张传单,上面写着土星家电城,喜迎店庆,爆款促销,欢迎选购!小李对传单上的一款笔记本电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传单上有这款笔记本的图片,并配有文字:迅捷NB360笔记本电脑,劲爆价4888元/台,促销期内,保证现货供应。小李在传单上注明
  • 以自己名义帮他人借款,没花到钱还用偿还吗?
  • 山东法制传媒网:生活中,碍于情面以自己的名义帮他人借款的事例屡见不鲜。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出借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应当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呢?近日,敦化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简介: 徐三(化名)以购房需要为由,向其舅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一次结清工资吗?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一次结清工资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王恩军)
  • 因操作失误,社保卡被注销了,可以恢复使用吗?
  • 因操作失误,社保卡被注销了,可以恢复使用吗? 社保卡注销后不能恢复使用。 持卡人在挂失社保卡且尚未申请补领新卡的情况下,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解挂,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王恩军)
  •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
  • 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 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 被公司辞退,劳动者未获得经济补偿怎么办?
  • 被公司辞退,劳动者未获得经济补偿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遇到以上情形,可以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此外,
  • 当年已经休过产假,还能再休带薪年休假吗?
  • 当年已经休过产假,还能再休带薪年休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作者:山
  • 首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下一页
  • 末页
  • 2123803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网站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