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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享受伤残津贴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 能够享受伤残津贴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有两类:一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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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缴过失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 从未缴过失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因此,没有缴过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曹丽丽 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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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可以通过法院裁判方式设立吗?
-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李某系夫妻关系,张某1系二原告的次子,被告赵某系张某1的妻子,张某2系张某1与被告赵某的女儿,张某1现已去世,留有A房屋一套。后A房屋因旧城区项目被征收,征收方与被告赵某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3套回迁房。2020年,原被告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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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 对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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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 对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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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些情形?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些情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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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劳动合同的储存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对电子劳动合同的储存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第十四条明确,电子劳动合同的储存期限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保存期限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作者: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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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交费吗?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交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马衍秀 闫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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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最多能领多少次?
- 失业保险金最多能领多少次?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康伟伟 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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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县加力维护“快递小哥”等劳动者合法权益
-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熙)近年来,随着新业态行业的高速发展,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者持续增多,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然而,随着新业态劳动群体不断增多,相关的权益保护纠纷也不断产生。济宁市泗水县人社局主动发挥职能优势,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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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能够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吗?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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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吗?
- 按规定,员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因此,如果员工与原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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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如何理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是把在原工作地交的养老保险转到新工作地。 有了这项业务,不管到哪里工作,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跟着转移。办理转移手续后,您交的每一段养老保险费都可以合并在一起,等到退休时,养老金一分都不会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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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 对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确定。 具体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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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个参保地都有缴费,能够自主选择在哪里领取退休待遇吗?
- 在多个参保地都有缴费,能够自主选择在哪里领取退休待遇吗? 不可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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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县多举措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
-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常亮)临近年底,为扎实做好年终岁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连日来,山东济宁市泗水县高峪镇组织人社所、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排查整治行动,多举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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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变动工作单位,企业年金怎么办?
- 山东法制传媒网:(康伟伟)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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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的“概不退费”条款有效吗?
- 【案情回顾】 小王在一家教学培训机构购买了半年的吉他培训课程,并随手签了一份教育培训合同,小王缴纳了全部培训费用。在上了三次课后,小王觉得课程质量太差,便要求教学培训机构解除合同并退还未使用的课时学费。教育培训机构认为,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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