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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给母亲打借条,儿媳未签字,是否有还款义务?
- 案例回顾 现代生活中年轻人经济压力较大,父母因对子女的疼爱而对子女进行经济帮扶与生活照料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父母给付款项时,儿子单方出具了借条,那么儿媳是否有共同还款的义务呢? 林女士与张先生曾是夫妻,两人于2024年诉讼离婚。可让林女士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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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服务期要继续吗?
- 合同到期了,服务期要继续吗?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夏莉 赵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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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独设立试用期吗?
- 可以单独设立试用期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曹丽丽 李开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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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知识帖来了!
- 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遵循雇主责任原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 申报时间限定为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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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单方解除没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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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在欠条中故意填写错误信息,欠款还能追回吗?
- 欠款人在欠条中填写虚假身份信息,意图逃避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会怎么判? 案情简介 王某自称某公司业务员,于2017年至2018年多次找到某广告公司制作条幅、店招、海报等,广告公司按照王某要求制作完成后,将其交给王某,王某始终未支付广告制作费。 2018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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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转账,没有借条,哪些算是借款?
- 情侣在恋爱期间,难免有转账来往,通常也不会打借条。哪些转账是借款?哪些又是赠与呢? 案例回顾 2019年,梁某(女)与王某(男)开始恋爱交往,2023年初分手。2023年5月底,梁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归还欠款及利息。梁某表示,由于王某在与自己的微信聊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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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张不同省份的社保卡,如何领取电子社保卡?
- 有两张不同省份的社保卡,如何领取电子社保卡? 持卡人首次申领电子社保卡时,其所持有的所有可用的实体社保卡均会对应签发电子社保卡。但通过不同的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可使用的电子社保卡有所不同。在全国渠道,持卡人可以按需切换使用所有电子社保卡;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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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纳职业年金所需费用?
- 如何缴纳职业年金所需费用?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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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断缴,灵活就业人员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 中途断缴,灵活就业人员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前后缴费的年限累计计算;参加职工基本养老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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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农民工的工资吗?
- 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农民工的工资吗?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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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 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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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撤回误缴的个人养老金?
- 如何申请撤回误缴的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缴费的,可以在该笔缴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之日起(不含)5日内,通过开户银行线下网点提出撤回申请。参加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申请撤回一次个人养老金单笔缴费。 开户银行应当按要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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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回农村务农,养老保险怎么办?
- 从城市回农村务农,养老保险怎么办?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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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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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扔!小心构成高空抛物罪
- 被告人张某从朋友家喝酒后回到其位于某县某小区的家中后,为发泄心中的不满,遂将小区3栋16楼过道上的两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一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金属箱从16楼电梯口的南侧窗户扔出至小区3栋1楼的门口过道和绿化带南侧空地。经鉴定,被告人张某为完全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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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漏水引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法官,太感谢你了!谢谢你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纠纷,也帮我拿到了赔偿,解开了我的心结。 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当事人当场履行付款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23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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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与职工约定竞业限制?
- 企业如何与职工约定竞业限制? 一、竞业限制的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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