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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吗?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吗?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王洪燕 尹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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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存放档案收取费用吗?
- 高校毕业生存放档案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费用。 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康伟伟 赵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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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白缴了吗?
- 参保人去世,养老保险白缴了吗? 别担心! 国家政策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郭嘉明 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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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如何界定的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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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录用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需要转吗?
- 被录用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需要转吗? 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留在原籍或迁往基层服务单位所在地; 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管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统一转至基层服务单位,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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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冒充身份恶意透支信用卡,产生不良记录如何维权?
- 山东法制传媒网:(曹茹)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所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秉持诚实、善意。 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长白山保护区人民法庭就审结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12年5月9日,案外人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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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具体情形是如何规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具体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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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对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如何界定
- 《社会保险法》对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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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 案例回放 王某于2018年5月入职某公司工作,任该公司技术员。2022年,因市场行情,公司业务有所下降,经营发生困难。同年10月,公司提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公司与王某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进行了工作交接,王某当时未提出异议,公司为王某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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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未休年休假又得到相应报酬,如何处理?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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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挂靠”公司缴纳社保违法——千万别上当
- 山东法制传媒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社保关系。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通过挂靠单位缴纳社保,除了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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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跌入绿化施工树坑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5日晚,陈某某像往常一样步行回家,途经某段路面时不慎摔入了树坑中。随后,陈某某因右侧腓骨骨折、全身多处皮肤擦伤等原因住院治疗了24天。关于事故原因,陈某某与施工方某公司各执一词。某公司声称已设置了警示标志,认为伤者是由于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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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以请多长时间的病假?
-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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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注销?
-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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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职工产假的天数是如何规定的?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 天产假。 (作者:山东省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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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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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 山东法制传媒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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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
-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洁)刑事速裁程序,该程序应当前司法审判形势而生,其目的是为了在司法实践中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和节约诉讼资源,解决案多人少的司法困境。 什么是刑事速裁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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