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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计算劳动者的加班费?
  • 怎样计算劳动者的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
  • 对于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 对于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明确,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 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
  • 安排职工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 安排职工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分别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300%的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先安排职工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
  • 高三毕业生,大学入学前“打工”成立劳动关系吗?
  • 寒暑假实习的大学生,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吗?在校学生勤工助学,能认定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吗? 现实中,以在校生为由否认劳动关系,通常发生在工伤认定的场景下,仗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优势,用人单位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找的借口。其实,是否建立
  • 用工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在以后补签吗?
  • 用工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在以后补签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七条
  •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是多少?
  •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是多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作者:山东
  • 如何支付无效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
  • 如何支付无效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曹丽丽
  • 换了新卡,原社保卡账户内资金受影响吗?
  • 换了新卡,原社保卡账户内资金受影响吗? 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由于损坏等原因进行社保卡换发的,账户资金不会损失。社保待遇按照业务政策执行,不会因换卡造成损失;社保卡银行账户资金可按照个人意愿取出或者由银行进行新老账户的资金转移操作
  •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你了解多少?
  • 【示范案例】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一起监护人责任纠纷,两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儿童在学校中间操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导致其中一名儿童骨折,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受伤儿童家长起诉学校以及加害儿童家长承担赔偿其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并请求追加保险公
  • 小学生在学校磕断门牙 学校应否担责?损失谁来赔?
  • 丁某与邱某系长风小学同学。某一天,二人一前一后小跑去音乐教室上课。跑到教学楼过道玻璃门时,原本在后面的邱某突然加速绕至丁某前方,抢先冲过玻璃门。不料刚跨出门后,邱某一不小心自行摔倒,将紧随其后的丁某绊倒,致丁某磕断门牙,产生根管治疗费等费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遭部分住户阻拦 双方的权益应当如何保障?
  • 为了便于生活,某老旧小区某单元部分业主计划在本单元增设电梯一部。该单元共7层14户。经协商,同意增设电梯11户,建筑面积1122平方米,分别占本单元总户数的79%,总建筑面积的79%;102、201业主不同意且不签字,301业主不参与。2021年2月,该单元同意安装电
  • 个人养老金按什么税率抵计算个税?
  • 个人养老金按什么税率抵计算个税? 个人养老金采取递延纳税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
  • 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
  • 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
  • 怎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 怎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根据《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规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既可线下通过经办窗口进行,也可依托金保工程在线上进行。 线下办理时,由申请人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
  • 上下班途中何种情况才可被认定为工伤?
  • 山东法制传媒网:(付文艳 范露丹)何种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才可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对此有严格条件限制,上下班途中属于工伤的情形有且仅有一种,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 企业停工停产期间,职工应该享有什么待遇?
  •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且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另行安排劳动
  • 应该在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 应该在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签,也可以在入职后签,但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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