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推荐足不出户的轻松兼职,只需动动手指就能赚取高额酬劳,这样的好事靠谱吗?世上从无免费的馅饼,看似零付出的高薪兼职,背后往往暗藏陷阱,稍有不慎就要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小李常年混迹各类网络直播间,私自伪造证件,冒充平台官方工作人员,捏造各类虚假理由哄骗直播间粉丝转账交钱,实施网络诈骗。小王是小李的好友,二人聚餐时,小李提出让小王出借个人收款码帮忙收款,承诺支付丰厚提成,不用耗费精力干活,躺着就能挣钱。小王心里虽有不安,但受手头缺钱、高额佣金诱惑,最终答应出借收款码。
短短数日,多名受害人的被骗钱款共计一万余元转入小王提供的收款账户。小王扣除转交、取现给小李的七千余元赃款,非法获利三千余元。
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结合两人作案分工、情节轻重区别定罪量刑:被告人小李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小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同案两人,罪名与处罚为何不同?
简单区分核心:事前共谋参与骗人属于诈骗共犯;没有参与行骗,事后帮忙收款洗白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小李是此次诈骗的主导者,主动策划骗局、伪造身份、直接骗取网友钱财,是诈骗犯罪的核心人员,社会危害性更大,法院依法判处实刑从严惩处。
小王没有参与策划骗局,也没有直接实施诈骗,仅仅事后出借收款码协助转移诈骗赃款,处于犯罪链条末端。加之小王系初次犯罪,主动全额退还违法所得、真诚认罪悔罪,法院综合全部情节,对其适用缓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商户收款码均为个人重要私密支付凭证,坚决不外借、不出租、不出售。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团伙不敢使用本人账户流转赃款,专门借用普通人收款码“跑分洗钱”。哪怕只赚取几千元佣金,也属于刑事犯罪,终身留存案底,影响本人及子女政审、就业。
遇到所谓“代收资金、刷流水”兼职,全部拉黑,代收货款、周转资金、借用收款码给高额佣金,这些全是电诈、赌博团伙的圈套,看似动动手指就能赚钱,实则涉黑灰产,触碰法律红线。
若不慎将账户、收款码提供他人流转不明资金,请立刻终止操作,留存聊天、转账记录,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报备说明,及时止损。法律明确规定,知晓钱款来路不正仍帮忙转账分流,即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 张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