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爱车出借需谨慎 盲目外借恐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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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意外,真假车主谁赔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汽车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它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但是相伴而来的还有各种安全事故。当我们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车主与实际驾驶人不是同一人的时候,该是谁给我们赔偿呢?
 
    作为一名无辜的路人,你正常在路上行走,却被突然转弯的车辆给撞了,你当时就瘫倒在地,挣扎着动了动,只觉得钻心地疼,撞你的人慌乱不已,急忙把你扶起来带着你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你的手臂有轻微骨折,但是当你出了拍片室之后,撞你的人却一直打电话,并没有对你进行相应赔偿的意思。
 
    从他的对话中,你了解到,这辆车并不是你眼前这个人的,而是他朋友的,现在他认为这辆车的车主不是自己,就不想承担赔偿的相关责任。两个人因为赔偿的事情在电话里吵了起来。没过多久,真正的车主来了。两个人在医院的大厅里继续吵。你被他们吵得心烦,只想快点拿到你应有的赔偿离开这里。但是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
 
    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是谁给你赔偿呢?你要是想借助司法力量的话,你该告谁呢?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
 
    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车主知道借用人具备适当的驾驶执照和条件,那么原则上而言,车主无需为此担负责任。也就是说,车主并没有过错,那么就由真实驾车人赔偿。
 
    情况二:
 
    车主在借车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如明知对方没有相关的驾驶证却仍然把车子借给他,或者知道他喝了酒而仍然让他开车,或者知道车子存在问题而依然任由驾驶员使用等,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撰稿: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刘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