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守护银发权益——耄耋老人的养老维权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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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银发权益——耄耋老人的养老维权战

浏览: 次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静)89岁的王老太自2013年老伴去世后,这十多年来独自居住,每月靠着约两千元的退休金精打细算地过日子。随着年岁渐长,王老太虽然生活还能自理但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两千出头的退休金,应付日常吃穿尚且勉强,面对越来越频繁的看病拿药、身体护理等刚性开销,已是捉襟见肘。更让她寒心的是,身边在世的四名子女,多年来从未支付过赡养费。“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无奈之下,王老太将四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四人给付多年来拖欠的赡养费10万元,并每月共同支付赡养费800元。
  
  法庭上的“亲情账”
  
  法庭上,这场家庭纠纷的焦点迅速显现。面对母亲的起诉,子女们态度不一。仅有一名子女同意每月给付200元,但其余子女坚决反对。“妈每个月都有退休金,足够她自己花了,哪里存在拖欠赡养费?”子女们认为,母亲有固定收入,不需要他们再额外掏钱。更戏剧性的一幕是,部分子女在庭上提出:他们可以“亲自照料”母亲,但前提是母亲的工资卡必须交其管理。
  
  有退休金,就等于不困难吗?
  
  法院审理认为,判断老人是否“生活困难”,不能简单地看有没有固定收入。王老太已89岁高龄,劳动能力基本丧失。两千多元的退休金在一般情况下或许能维持基本吃穿,但综合考量高龄带来的医疗、护理等必然攀升的刚性支出,这笔钱已无法完全覆盖老人的生活和健康需求。因此,应认定王老太属于“生活困难”,其要求四名子女每人每月承担200元,数额合理,法院予以支持。至于追索过去十年的10万元赡养费,因王老太未能举证证明此前退休金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针对子女提出的“接管工资卡来照料”的抗辩,本院认为,赡养不仅是物质上的供养,更要顺老人的心。当父母与子女就赡养方式产生分歧时,应尊重并优先考虑老人的真实意愿。子女不能强行以“亲自照料”为由拒付赡养费,更不能以赡养的由头强行要求把老人的工资卡收归管理。
  
  本案中王老太明确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拒绝与子女共同生活,故对于该辩称法院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由王老太四名子女于每月25日前给付王某太赡养费200元(四人共计800元)。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寄语
  
  让老人安度晚年,需要“物质”与“尊重”并行。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涉老赡养纠纷呈现出新特点。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维护了一位高龄母亲的合法权益,更向社会传递了清晰的司法导向:子女不能以父母有退休金为由推脱责任,更不能打着“亲自照料”的旗号,行干涉老年人自由之实。真正的赡养,是给予物质保障,更是给予老人人格的尊重。(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