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祉圻)替别人还信用卡就能拿高额返利?先给甜头骗取信任,再骗大头拒绝返款。一环扣一环,直到被害人掏空积蓄,这是高额返利类诈骗的惯用套路。而这样的骗局屡屡得手,正是利用了被害人贪图小利的心理。近日,吉林省敦化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左某被依法判处刑罚。
【案件回顾】
2025年4月份,被告人左某因诈骗罪刑满释放,经前夫介绍工作,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因手头拮据,难以承担民事还款,左某担心自己被起诉成为老赖影响孩子,所以就想弄点钱把眼前的窟窿给堵上。
2025年9月末,左某找到被害人李某,谎称自己有个挣钱的生意,只要帮别人还信用卡就可以拿到高额返利,返利任务金额越大,返还的钱就越多。李某同意后二人就互相加了微信。
为了取得李某的信任,左某第一单让李某帮忙还款560元,李某转账后,左某立即将560元本金加140元返利共计700元转回。随后几额小单,左某同样迅速返款。几次操作下来,李某对左某的信任大大增加。在之后左某就一直骗李某说有返利任务,时不时地还会告诉她加大金额可以返还更多的话。
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期间,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替别人还信用卡能返利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李某钱款共计人民币19200元,左某多次以返利形式返还被害人李某人民币7000元。案发后,被告人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左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左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左某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依法没收作案工具。
宣判后,被告人左某服判息诉。目前已一审生效。
【法官提醒】
代还信用卡返利诈骗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诈骗类型。此类诈骗的套路清晰可辨:第一步,小额返利“喂糖”,让被害人尝到甜头;第二步,诱导加大投入,铺垫“大单”;第三步,编造理由拒绝返款,要求继续转账;第四步,被害人醒悟时为时已晚,钱款已被转移或挥霍。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代还信用卡赚返利,本质上就是“你出钱、他花销”的游戏。凡是要求先行垫付资金并承诺高额返利的,基本都是骗局。面对动动手指就能高额返利的赚钱门路,一定要多一分警惕,少一分轻信。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切勿被眼前几十元、几百元的蝇头小利蒙蔽双眼,最终失去的是自己的血汗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