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斯文)一笔横跨两地、拖欠长达16年的建材货款,原告追讨十余年始终无果,被告长期在外避而不见,眼看就要成了一笔“死账”。这起一度陷入沟通僵局的陈年买卖合同纠纷,最终张斯文在通化县人民法院“银发力量”的努力下,迎来了转机。
2010年,李某(化名)因工程施工需要,分两次向某建材商店赊购建筑材料,累计货款共计41305元。出于经营信任,建材商店同意其赊账提货,李某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约定了还款期限。截至2015年,其陆续还款30700元,尚欠货款合计12605元。
谁也没想到,这笔一万余元的尾款,因为当事人身处异地,一拖就是十余年。此后十余年间,建材商店经营者多次电话催讨,对方始终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给付,后期更是长期不在本地居住,处于半失联状态,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欠款追索彻底陷入僵局。
2026年8月,原告将被告李某诉至通化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货款合计12605元。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材料转到了“银风铃调解工作室”金珍玉调解员手中。
摆在她面前的第一道难关,就是异地调解的现实困境:被告常年居住在外地,配合意愿低,常规的通知、约谈方式很难奏效。调解初期,电话屡屡无人接听,偶尔接通也只以“没钱”二字草草敷衍。对方既不肯接收案件材料,也不愿出面协商,只含糊推脱“等年底再说”。
面对沟通的僵局,金珍玉没有轻言放弃。她凭借多年处理同类纠纷的经验,找准被告作为工程从业者的核心关切,多次主动致电对方,掰开揉碎地讲情理、释法理。一方面,她坦言原告当年出于信任赊货、十多年追讨不易;另一方面,她明确告知,长期拖欠货款形成的失信记录,会直接影响其后续工程承包、项目投标等核心经营活动,得不偿失。
一番入情入理的劝导,终于打破了异地沟通的坚冰。对方从最初的抵触回避,转变为主动配合,专程从外地赶回通化县协商还款事宜。为了减少双方往返奔波,金珍玉腾出周末时间组织当面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仍存分歧。原告坚持要算上十多年的利息,被告则希望能减免部分款项。金珍玉居中调解,她向原告耐心释明,双方当初是口头赊销交易,供货清单上并未约定利息,单方主张利息缺乏合同依据,引导原告理性调整诉求。同时,她也严肃指出被告的问题,拖欠货款十余年拒不结清,本身就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全额支付本金是理应履行的法律义务。
在金珍玉的耐心斡旋下,双方最终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原告自愿放弃全部利息主张,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将12605元欠款全额付清。从被告从外地赶来到款项结清,前后不到半天时间,这桩积压16年的异地旧账,终于尘埃落定。
这起异地纠纷的高效化解,正是通化县人民法院以“银发力量”助力矛盾纠纷化解的生动写照。这些离岗不褪色的老法官,熟稔社情民意,擅长沟通疏导,尤其在处理跨地域、年代久的疑难纠纷时,总能凭借老道的经验和精准的技巧找到突破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他们用实际行动发挥余热,既守住了司法的庄严底线,也传递着司法的温情温度。(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