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百姓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经济往来,可不少人在催讨欠款时把控不住情绪,一言不合就发生冲突。本想追回欠款,最后却演变成人身伤害官司,钱没要到,还平添矛盾与损失,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屡见不鲜。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催要欠款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6年5月9日,王某向刘某索要欠款,双方就还款事宜沟通不畅,言语冲突不断升级,争执过程中,刘某情绪失控出手将王某打伤。王某受伤后入院治疗,产生了住院费、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事后,双方一边纠结原有欠款怎么了结,一边为伤人赔偿问题各执一词,多次私下协商均不欢而散。故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积怨较深互相指责:王某坚持,自己只是正常索要欠款,无端被打理应得到赔偿;而刘某心里则纠结于原本的债务问题,认为矛盾由催款而起,对赔偿一事十分抵触,调解初期一度陷入僵持局面。
为避免矛盾持续激化,承办法官联合县综治中心人大代表调解员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向双方讲清:民间借贷欠钱还钱是一回事,动手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是另一回事,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不能以债务存在争议就抵消伤人的法律后果。
法官与调解员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充分倾听二人内心的委屈与诉求,耐心疏导积压已久的对立情绪,让当事人放下对抗心态。对刘某,调解员摆事实、讲法条,剖析动手伤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劝导其正视自身伤人过错,积极面对赔偿责任;对王某,法官也做好引导,提醒其后续主张债权也要恪守法律边界,切勿再采取过激方式催讨债务。
经过多轮沟通疏导,承办法官与调解员既向双方算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账,也厘清民间借贷纠纷的后续处理路径,反复劝说双方放下意气之争,权衡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选择务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刘某一次性向王某赔付本次受伤所产生的费用并当场结清;王某在收到赔偿款后撤诉。双方就后续民间借贷事宜另行通过合法途经协商处理,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经济往来贵在诚信,矛盾化解重在理性。遇到债务纠纷,债权人要守住法律底线,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索要欠款;债务人即便对借款、还款存有不同意见,也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提出抗辩,千万不能冲动动手。暴力冲突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自己付出额外的法律代价,让小事演变成大纠纷,得不偿失。遇事多克制,依法理性主张权利,才是化解矛盾最好的方式。(作者: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 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