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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重要性
- 遗嘱一词一直被认为有不好的寓意,所以一般不愿被提起。无论是多亲近的人,让别人立遗嘱就是咒人。但遗嘱从法律层面来讲有时是非常必要的。立遗嘱的意义直白来讲就是如何分配自己死后的财产,一般而言就是为了避免继承人因为死后遗产产生纠纷。 近日,临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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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设立抵押前已经出租的 抵押权人能否要求承租者搬迁?
- 兵兵有一房屋价值60万元,2019年7月租给小美,租期2年。2019年8月兵兵向周周借款50万元,以出租的楼房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兵兵欠款无法到期偿还,便与周周商议将该房屋折价抵偿债务。周周取得房屋后,要求承租人小美搬出去。小美以合同为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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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传播网络谣言需要负刑事责任哦!
- 我们正处于网络信息时代,学习、工作、生活都离不开网络,网络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谣言的大肆传播,有的人盲信盲从盲传,在线上线下津津乐道,无形中加剧了谣言的危害。 什么是网络谣言?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媒介而传播的能够引起关注,给社会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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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与军人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 祖国之所以能有如此繁华的今天,是因为革命军人们的艰苦奋斗,抛头颅,洒热血,才铸就了我们的新中国。战争年代,他们流血捐躯;和平年代,他们保家卫国!他们用生命和铮铮铁骨,维护着祖国的和平与稳定,他们就是中国军人!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让我们祝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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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判刑!
- 邂逅美女新同事一见倾心,处心积虑加微信表露芳心,知道对方是军嫂还步步紧追,大胆示爱打动对方后迅速同居。27岁的小王以为遇见爱情不曾想却会因爱获刑。 案情回顾 公司车间里来了新同事阿敏,小王对其一见钟情并悄悄记下联系方式随后便对阿敏开始了狂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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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会因为上访而中断吗?
- 这10年以来,我始终在主张自己的权利,一直在信访找政府部门解决呀!诉讼期限不会超过吧?这是当事人在向笔者咨询案件时的询问。 该当事人是2011年的时候,因为S315线改建指挥部对他的厂房进行的拆迁征用,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拆迁赔偿协议,指挥部也给予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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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逃脱出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
- 小张与朋友玩密室逃脱游戏。过程中,小张被密室工作人员假扮的人物角色追捕中摔伤。经医院诊断为:胫骨骨折,鉴定十级伤残。小张认为是密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诉至法院,要求密室赔偿医药费并承担诉讼费。而密室责任人认为:已经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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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能否请求“家务补偿”?
- 2016年,小王与小董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为了照顾孩子,小董接受了丈夫的建议,辞去工作,专心照顾家庭。每个月,小王会固定给妻子生活费用于家庭开销。随着小王的工作越来越忙,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到家后经常倒头就睡,夫妻之间很少交流,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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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分手能索要分手费吗?
- 李山和吴花相识时两人都有家室和子女,但却在没有与各自配偶离婚的情况下,发生婚外情,经常找机会在一起同居。五年后两人因为性格不合而分手,分手时吴花提出,让李山补偿她五万元分手费。经中间人调解,李山同意给四万元,在付了三万元后,李山写下了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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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会员卡后被拒绝退卡怎么办?
- 生活中办卡、充值消费这种消费模式已经非常普遍。洗车、美容美发店、健身等实体店都有办会员卡的模式,提供这种预付式的会员服务。但是这种预付式服务在给我们带来优惠的同时,往往存在拒绝转卡和退款的问题,让很多消费者不知道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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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反悔还来得及吗?
- 房子办理过户手续的第二天,政府颁布了征收公告,卖家顿时觉得卖亏了,拒绝交付房屋,那么,这房屋还能再拿回来吗? 2021年,刘大妈委托好友小杨,帮其寻找一套合适的二手房。小杨通过某中介公司物色到房东陈先生正在出售的一套55平方米的房屋。后陈先生与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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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不行!
- 是否有小伙伴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入职了一家新单位,干了几天觉得工作不合适,提出离职,却被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同意足额发放试用期工资,惨,太惨了!遇到这种情况,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案件回顾 刘某自6月6日起到某公司上班。双方约定试用期结束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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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判刑被开除 在其出狱后还能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 小花是一名木材厂的员工,但是在工作时,不小心受伤,而且伤的比较严重,不但流产还丧失生育能力,因此向单位申请了工伤待遇。 小花与单位的兵兵向来不合,某日兵兵在上班时嘲讽小花,说小花没有生育能力,小花的丈夫活该等话语。小花听后非常气愤把兵兵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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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 在生活中,出于购房资格限制、逃避债务、办理贷款等原因,会出现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即借名买房。 一套房屋动辄几百上千万元,即使双方关系再亲近,达成借名买房合意也会签订书面协议。但若没有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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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二)
- 八旬老人一纸诉状将三个子女告到了法院,在本该颐养天年之,却要与自己的儿女对簿公堂,何故如此呢?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却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人老无所依。汪清林区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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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前把全部财产留给女友,父母不答应!什么样的遗嘱有效?
- 高某年约40岁,去年因病去世,生前未婚。去世前,他立下遗嘱:将名下价值400万元的房产、100万元的存款及一辆奔驰汽车全部赠与交往一年的女友王某。高某被安葬后,王某向高某父母提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遭拒,遂诉至法院。 庭前调查中,王某哭着说遗嘱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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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是否有权阻拦未付房款的旅客?
- 周周在某酒店住宿,因对酒店的服务不满意,未付房钱就要离开酒店。酒店服务员上前阻拦,并打电话报警。周周认为酒店扣留他的行为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那么,酒店这样做是否为侵权行为?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除了可以要求相关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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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拒绝赡养吗?
- 俗话说,养老送终,天经地义。但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诸多案例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资格做父母的,生而不养的人大有人在。对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是否对其有赡养义务呢? 案例回顾 郭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两人共育一子一女。1995年,郭某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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