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期,陕西省周至猕猴桃进入丰收季,个别客商收购猕猴桃时,在果子采摘完毕后,突然提出每筐猕猴桃要扣减好几斤,理由是里面大概率会有不符合规格或已发软的猕猴桃,若果农不同意,客商就以拒收为由进一步压价,让果农非常被动,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和预防?下面周至县人民法院秦岭法庭法官为广大果农答疑解惑。
客商拿捏果农的痛点:果子已经摘下来,猕猴桃不耐存放,一旦客商当场弃单,短时间很难找到下家,会快速贬值甚至烂掉。所以个别客商才敢在最后一刻临时加码压价、扣重。本质属于履约前临时变更交易条件,属于客商违约,但现实困境是:鲜果时效性强,打官司周期长,果农耗不起。
客商以拒收要挟扣重怎么应对?
原则:不要当场硬赌“他要不要”,也不要轻易答应无理由固定扣重;先谈判,同时启动应急方案。
一、固定证据(录音、录像):
记录双方原来谈好的收购条件、客商现在临时提出扣重、不接受就拒收的原话;保存微信聊天记录、之前谈好的果品标准。重点录:客商承认采摘是按他要求的规格采的。
二、谈判方案
方案1:明确拒绝“每筐固定扣几斤”,同意现场开箱抽检、现场挑次果,挑多少扣多少,次果单独称重,不接受每筐固定扣减重量。可以这样说:果子是按你要求的标准采摘,有不合格的咱们现在当场挑,挑出来的次果单独称重扣除,挑出来的次果我拉回去,你可以现场派人查验所有筐。
方案2:如果客商坚决不现场挑、坚持要扣减,考虑到重新找客商、冷库暂存的损失,比客商要求扣重的损失更大,可以协商一个一次性扣重,但必须写在单据上,双方签字,当场转账结清,写明:本次扣重为一次性协商,后续不再产生任何扣减、挑果争议。(这是不得已的止损选择,不是理所当然接受客商的无理要求。)
方案3:如果谈判破裂,客商拒收,果农需要做的是:
①明确告知客商(录音):果子按约定标准采摘完成,是你临时增加扣重条件而拒收,属于违约,由此产生果品损失,我保留追责权利。
②马上联系合作社、经纪人、批发市场,紧急找下家;条件允许找冷库短期保鲜,争取销售时间。
③联系村干部、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等到场调解,第三方到场可以帮忙作证、斡旋。
这种情况如何事前预防?
这类坑的根源:采摘动工前只谈单价,没有约定验收节点、损耗规则、客商拒收责任,也没收定金。一旦采摘,主动权转到客商手里。
一、卖猕猴桃前,先打听了解一下该客商之前有没有干过类似行为,如果有,就要提高警惕。
二、采摘开工前,必须谈好标准并留下文字凭证(微信文字也可)
1.果品标准:客商现场确认大小、硬度、伤果标准,看样果拍照录像。客商确认标准后,才安排采摘。
2.验收节点:果园现场验收,装车前客商查验。装车完成过磅,视为验收合格。过磅之后,不得以预估存在次果、软果为由扣重。
3.次果处理规则:不合格果必须在果园现场挑拣,按实际挑出重量扣除;不接受预估、每筐固定扣重。
4.客商违约约定:果农按客商要求标准采摘完成,如果客商单方面新增条件拒收,客商应当承担采摘人工、果品贬值损失。
三、一定要收定金,这是过滤不良客商的利器
谈妥价格、标准后,客商通知采摘前,收取定金(一般总货款5%~20%)。文字写明:定金。注意区分: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违约不退),订金只是预付款,效力弱,文字要写“定金”。重点:不愿意付定金、不愿意写拒收责任的客商,交易风险较高,建议谨慎安排采摘。
四、采摘模式控制,降低风险
优先分批采摘:不要一次性把全部果子摘下。采一批、验收结算一批,交易顺畅再采下一批。一旦客商出现违约情形,树上剩余果子不受影响。
采摘责任写清楚:客商委托果农找人采摘的,客商可以现场派人监督采摘、当场挑除不合格果;采摘现场未提出异议,装车过磅后再以采果质量为由扣重,果农有权不予认可。
五、备选渠道提前准备
提前存好合作社、本地经纪人、批发市场收购联系方式。万一客商毁约,有备选渠道兜底,不会因为果子摘下就无路可走。
总之,遇到摘完果子客商要挟不要货时,不要盲目答应扣重,优先现场挑拣据实扣;谈不拢立刻找第三方调解+紧急找下家。想要从根源避免:采摘前签好约定、收定金、分批采摘,客商不肯接受定金和违约条款,就不要轻易开工采摘。
供稿:陕西省周至人民法院秦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