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保的重度残疾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规定提出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后年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不给予缴费补贴。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闫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