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文玉)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近期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
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双方是唇齿相依的邻里关系,相识多年,近期却因被告未规范管理好自家黄牛的活动范围,导致黄牛进入原告家的菌地将部分菌袋踩坏,原本这并不是一件“大事”,可双方之间因此事产生了言语冲突继而发生了肢体摩擦,原告一怒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得知双方当事人都在汪清县天桥岭镇居住后,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双方家门口的天桥岭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
在来到天桥岭巡回法庭以后,法官分别与原、被告促膝长谈近两个小时,由于巡回审判庭内空间密闭,法官已汗流浃背,头上不断渗出汗珠,见承办法官是以如此真诚的态度来替自己来解决问题,并且提出了有利于双方且可行的调解方案,被告终于对法官吐露真心:“我本来是不想跟你说这些事情的,你给我打电话说要来之前,我就想好了这事就破罐子破摔了!我们作为前后屋的邻居住在一起这么多年有很多的误会和矛盾,就因为我们之间产生了一些不愉快的小事就把我告到法院,我实在是太寒心了!但是看到你为了我们两个的事情,这么热的天气竟然主动远道而来替我们解决问题,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确实像你说的一样,邻里之间应当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我同意你的调解方案,把钱赔偿给他。”
法官见被告愿意主动与原告之间达成调解,欣慰地对被告说道:“我今天来就是秉持着“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来的,我希望我不仅仅能够帮你们之间化解纠纷结束这场官司,更希望你们之间可以打开心结,重归于好,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邻居的住着,俗话‘邻里好,无价宝;邻里吵,三生恼’,睦邻友好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看您年龄也较大了,把这件事解决完以后握手言和,以后还是好邻里、好朋友!家里有点什么事情或者身体不舒服的地方都可以互相帮忙!”在庭审的调解阶段中,原、被告均被承办法官和风细雨的劝导所打动,放下嫌隙均同意调解结案,双方之间重归于好。
法官有话说:
邻里纠纷往往是些许小事所引发的,但往往些许小事容易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线,鸡毛蒜皮的小事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矛盾,有的甚至可能会演变成为刑事案件,能及时化解纠纷,修复邻里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可以让当事人打开心扉,用“唠家常”的方式与当事人聊家长里短,帮助当事人缓解对抗情绪,放下对于打官司的防备,在聊天过程中适时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之以法。
今后,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到巡回法庭工作与服务人民之间的有机结合,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理念,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做到以情服人、以理服人,以细雨润物般的沟通态度化解矛盾,避免小矛盾转化为大纠纷。(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