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2022年初,病重的孙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套市里的房产和一些存款,但这些遗产的分配却引来不小的麻烦。孙爷爷夫妇婚后育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孙奶奶走的早,孙爷爷一直由三个儿女轮流照顾,也没有留下遗嘱进行财产分配。孙爷爷去世后,孙女士准备与两位哥哥商量一下财产分配的情况,却不想两位哥哥表示妹妹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不应该继承老人的财产。那么,嫁出去的女儿还有继承权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官说法
由于受到封建社会重男轻女旧思想的影响,在不少人的观念中依旧有着女儿出嫁后就不是自己家人的错误观念,认为父母去世后,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一些兄弟姐妹不允许已婚姐妹继承父母遗产,这些都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对于父母的遗产,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不论出嫁、结婚与否,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尹瑞海 李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