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违反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何为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技,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成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何区分饮驾和醉驾?
定性不同。酒驾属于违反治安条例,醉驾属于违反刑法。
程度不同。《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经检验,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即属于饮酒,大于80mg/100ml即属于醉酒。
后果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如何量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作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刘峪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