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无毕业时间限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小王和冰冰登记结婚后,不久小王查出严重疾病,在一年之内,小王的家人带着小王到北京、上海等地就医,先给小王垫付治疗费用共计5万余元。小王家人回到家后,多次向冰冰索要治疗费用,但冰冰拒不偿还。
 
  那么,冰冰可以不向小王的家人支付医药费吗?
 
  法官说:小王与冰冰是合法夫妻,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夫妻相互扶养义务与夫妻地位平等是相适应的。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扶助供养责任。小王现在身患疾病,花费的医药费,冰冰应该向小王的家人支付医药费。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作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刘思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