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好民法典、宣传好民法典、适用好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以情景模拟和法官说法的形式,通过短视频解读民法典,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今天,让我们走进小剧场,看看孩子的压岁钱到底应该由谁做主?
孩子的压岁钱应该由谁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说典法官——张 羽
法官简介
张羽,德城区人民法院黄河涯法庭副庭长,民一庭员额法官, 2016年、2020年连续两次荣获全市法院系统首届、第二届“十佳青年法官”称号,曾多次荣获德城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