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晰)由于老年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如年轻人,获取信息渠道单一,对信息分辨能力不够,常容易陷入不法分子的各类陷阱之中,尤其对“低价”“稳赚不赔”等标签毫无抵抗力,在不法分子花言巧语的引诱下,老年人们纷纷掏出了自己的“养老钱包”。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曾受理一起代办社保、养老保险诈骗案件,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某谎称自己有能力低价代办“社保”和“五七工”养老保险,并使用伪造印章给被害人办理审批表、收据等材料获取被害人信任。为了取得更多被害人信任,李某某在收取被害人办理费一段时间后,向被害人提供的银行卡每月储存相应数额“社保工资”。截至案发时,李某某骗取97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16万余元。
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性,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法官后语:
老人安,家庭安;家庭安,社会安。社保、养老保险骗局屡见不鲜,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的需求特点,利用信息差编造“低投入、高回报”噱头,以“定期返利”等形式布下陷阱,诱导广大老年人投入大量资金。在此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切勿相信“低价”“有渠道”“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等陷阱,打消“不劳而获”“贪小利”的念头,在缴纳社保、购买养老保险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在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等服务产品时,要多与家人、子女沟通,以防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天上不会掉馅饼
低头高利信不得
勿贪便宜吃大亏
牢牢守住“钱袋子”(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