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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扫黑风暴》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
 
  随着《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又将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题材的影视剧带上热搜,其中热度最高的当属《扫黑风暴》,那么就让我们看剧说法,跟着《扫黑风暴》一起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吧。
 
  剧中高明远表面的身份是绿藤市知名企业家,掌控该市最大企业长藤资本。在参与绿藤市所有重要项目时,高明远都只是表面上装作修身养性做慈善,正常参与竞标、座谈会,但实际上,如果得不到,他会不择手段,甚至杀人、绑架、恐吓,逼迫中标企业放手。人人都称他是绿藤市“地下组织部长”,从局长到副区长,再到副省长都是他的座上宾,整个绿藤市都在他的控制之下。
 
  高明远集团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被称为“现金王”的拆楼老板实际是他的手下;让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更典型了,从公安局副局长,到主管房地产市场的副区长,甚至副省长,都为他提供保护,甚至成为了他的传声筒。所有这些,都符合反有组织罪法规定的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地下组织部长”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举报有组织犯罪,安全如何保障?
 
  剧中人何勇作为省公安厅“915”专案组的组长,决心拔除扎在绿藤市身上的毒刺——代表黑恶势力的一座烂尾楼“八通楼”,并希望市民和受害者放下顾虑,提供黑恶势力的犯罪证据。举报者的安全如何保障?
 
  法官释法
 
  保护、奖励举报人,在多部法律中都有规定。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法官说法:
 
  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5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伤害,打财断血,防止“死灰复燃”,依法保障相关人员权益均为法律亮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张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