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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费用起纷争 业主维权需理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一提起物业费,相信业主和物业公司都有一肚子话要说。拖欠物业服务费的现象在当今社会物业管理住宅区中并不鲜见,除极少数业主恶意欠费外,绝大多数都“事出有因”。但是无论什么原因,采取拖欠物业费的极端方式表达不满都是不可取的,既得不到法律支持,也无助于问题解决,更有可能吃上官司。
 
  家住通化县某小区的周某曾在门口丢失了一双价值1700余元的鞋子,本想利用物业监控寻找线索,可谁知监控形同虚设,周某因此和物业发生了口角,没过多久,周某爱人的鞋子里不知被谁放了一枚刀片导致脚被划伤,这让他怀疑是物业的打击报复。除此之外,外楼墙体裂缝无人维护存在安全隐患、坏掉的门把手也迟迟等不来物业人员修缮,几次冲突后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这让身为业主的周某对物业越发不满拒缴物业费。两年以来,周某及其他业主的拖欠行为造成物业公司靠借款提供服务,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业主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给付物业费及相应滞纳金共计3551.36元。
 
  案件标的金额虽小,但亦关系到一个个家庭与社区的和睦,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业主了解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具体诉求,并向物业公司反馈业主意见,督促物业公司重视业主需求,完善物业服务。同时,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协议》真实有效,物业公司一直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及服务,周某作为小区业主也享受了其提供的物业服务,应当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周某虽存在延迟缴纳物业费的行为,但物业公司也存在一些管理及服务瑕疵,基于公平原则,本院对物业方主张的滞纳金不予支持。经过多方调解,业主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自愿撤回了起诉。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日渐增多,仅2021年10月至今,通化县法院民事庭及快大茂法庭就审结了224件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给付标的金额高达百余万元。下一步,通化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力度,贯彻落实《通化县人民法院物业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方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与“法官进网格”深度,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全力维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道,以“快立、快审、快结”为宗旨,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写在最后:业主的和谐生活离不开物业公司的服务,物业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同样离不开业主的支持,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双向付出,才能共建美好家园。(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