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辰)“我们的工资一拖再拖,要了好久都没要到,今天终于有个结果了,感谢法院和工会为我们这个事儿费心了。”当事人孙某、李某高兴地说。
孙某、李某是被告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孙某、李某3个月的工资,在孙某、李某多次讨薪未果后,孙某、李某具状诉至梅河口口市人民法院。鉴于该案系拖欠劳动报酬案件,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收案后认为该案可以依托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与梅河口市总工会建立的“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解决。遂向市总工会发送《多元化解纠纷委派(托)单》并介绍案件情况,市总工会接受委托后表示将选派一名律师调解员联合法院调解员合力开展诉前调解,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该案。
近年来,企业主因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劳动者工资待遇情况时有发生。由于欠薪纠纷中劳动者通常情况下处于弱势,如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只能通过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而上述法律维权的时间长、成本高、难度大,特别是劳动者工资大部分都是按月发放,拖欠后漫长的维权等待中劳动者及家庭将会面临生活花销困难等影响,企业也在遭遇官司后更雪上加霜。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与梅河口市总工会建立的“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可以更快的将案件从源治理,同时工会可以在法院与企业中起到协调沟通的作用,且调解过程不收任何费用,使办案效率增加,真正做到了为老百姓办实事。
未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的探索,充分发挥“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的效能,将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从矛盾纠纷源头开始治理,努力让纠纷“止于诉前”,为法院多元化解纠纷注入新活力。(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