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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躲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宏昊一早就接到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法官,叶清(化名)说话不算数,之前约定的还款计划不履行,我还听说他要出国,已经找不到他了。”申请执行人杨宁(化名)激动的说着。
 
  这是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因装修引发矛盾,共同起诉至M法院,经M法院判决,两个民事案件互为原被告,在两个判决互相折抵后,A装修材料经销处(下称A店)及该店老板叶清需赔偿杨宁装修款17083元。判决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后续执行程序时,叶清表示需要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自愿签署和解协议:叶清于2020年5月22日还款7000元整,余款于2020年6月15日前一次性还清。
 
  签署完和解协议后,叶清因经营不善与杨宁商量,希望再给些时间,杨宁表示理解,因属于双方意思自治,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予以认可。但叶清却未如期还款,于是就有了开头的电话。
 
  王宏昊法官接到杨宁电话后,第一时间驱车前往A店,并未找到叶清,只找到叶清的父亲。王宏昊法官随即对A店的162张生态板进行查封,并对叶清的父亲进行了告知。在与叶清父亲沟通后,叶清父亲表示自己是A店的实际所有人,并称叶清的确出国了,欠杨宁的款项是用于装修店铺了,自己愿意共同偿还此欠款,但凑钱需要一周的时间,希望杨宁能给予理解。
 
  王宏昊法官与杨宁沟通后,杨宁表示同意给予叶清父亲一周时间凑款。一周后,叶清父亲偿还了所有的欠款本息,欠款到账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款项打到申请执行人账户中,至此,本案圆满执结。(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