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蕾)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干警前往天桥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向来往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单,并向大家详细讲解、普及消费者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告诉群众买到假冒产品如何应对,遭遇消费欺诈,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随后,干警又走进了商超,为业户讲解了经营者的主要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并提醒大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而且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法院工作、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