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意思就是说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去离婚,得向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民政局收到申请后不是马上给夫妻双方出离婚证,而是有三十天的时间给你们冷静,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三十天到了以后,三十天内双方还想离婚,双方应当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三十天。
之所以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因为我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民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离婚原因很多,其中不乏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比如性格不合,感情基础薄弱,婆媳矛盾,也有可能是生活上一些想不到的琐事,我们曾遇到过两家人,因为男方天天打游戏,女方让男方做家务被女方家长指责等,就来离婚。其实离婚冷静期的设定无非是为了让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意气用事的人们冷静下来,也是本着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希望能够谨慎对待,对婚姻且行且珍惜。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个离婚冷静期期间,会不会助长家暴之类的发生?其实大家的担心是多余的,大家仔细看,这个冷静期只是存在于到民政离婚的,不包括法院诉讼离婚的,一般到民政的都是双方同意离婚,对夫妻到的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都是没有异议的。(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