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在迅速老龄化,老年人的数量正在快速增加。
据公开数据调查显示,2019年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人约2.54亿,约占总人口的18.1%,预测在203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会达到4亿。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每十个人中,就有一位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而现在全国这2.54亿老人中,患有慢性病的老人就占1.5亿,部分失能老人就有4000万人口,完全失能的老人近1000万人。近年来,随着二胎政策开放,许多家庭都选择了生两个或者更多的孩子,而那些出生在计划生育政策时代的独生子女们,他们的父母则已经步入了中年甚至晚年,他们面临的是赡养老人的压力,一对夫妻不仅要照顾自己的孩子,还要赡养4-8个老人,房贷和车贷更是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随着养老方式的改变,市面上的养老机构也开始迅速崛起。
从而也延伸出了很多新型养老的骗局,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的名义,施行了数年的非法集资,最后导致资金链断裂。
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自2013年《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
针对2018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规定,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对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并对备案管理的具体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开办养老机构应当到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新开办的养老机构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要向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养老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场所权属、养老床位数量等内容。
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养老床位数量等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存在未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或者有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将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来老年人越来越多,他们对养老机构的需求也会更加旺盛,给养老机构套上“法律的保护罩”,依法规范养老机构,这样也可以给老年人营造一个更为安全的消费环境,给他们一个贴心的养老环境,更符合老人实际需求的生活空间。(作者: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董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