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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小知识: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同时主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到期没给钱,继续算利息合理吧?”
 
  “嗯,合理”
 
  “因为到期没给钱,属于违约吧,要点违约金也合法吧?”
 
  “嗯,合法。”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9年春,刚某因春耕资金周转向孟某借款16985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并约定了借款期限为2019年4月14日至2019年12月30日,借款期限内约定月利息1分,超期支付双倍利息,如借款人到期未还清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需要按照借款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后因刚某未能按时还款,孟某将刚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刚某偿还借款本金,并从2019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双倍利息及给付违约金1698.5元。法院经审理后,最终没有支持孟某要求刚某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你是否也有这样的疑问:借款时明明与借款人都约定好了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但是合理又合法的诉讼请求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说好的合同缔约自由哪里去了?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不要慌,法官来给你解惑:
 
  什么是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又称罚息,是指由于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应当就尚未归还的借款向出借人支付的处罚利息。如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需支付双倍利息。
 
  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需要按照借款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二者能不能同时主张?
 
  当然能!其实,无论是约定了给付逾期利息还是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都是为了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期还款,但为了维护公平原则,避免借款人承担畸高的利息,法律对此作出了最高数额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十条之规定,法律保护的上线由原来的年利率24%调整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出借人与借款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同时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但是二者合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本案中,孟某既主张逾期利息又主张违约金,二者合计已超过法律保护的上线,所以法院驳回孟某要求刚某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所以,不是法院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而是你的诉讼请求可能已超过法律保护的上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银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者: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 都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