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无毕业时间限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法官说法】这些执行措施你还不知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说到执行
 
  大家最关心的就是
 
  “限制消费令”“黑名单”
 
  那么今天的【法官说法】
 
  就来说说那些让“老赖”们闻风丧胆的
 
  执行措施
 
  什么是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都能限制什么?
 
  简单来说,限制消费令就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在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将不能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不能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不能出去旅游度假,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总体来说,对被执行人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会产生限制。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拍卖?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三种情形,是可以拍卖的。第一种情形是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屋居住;第二种情形是裁判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以低价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也就是说唯一住房的情形是被执行人自己人为造成的;第三种情形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房屋居住或者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被执行人留出五至八年租金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出现以上三种情形,唯一住房是不能成为被执行人不同意拍卖“唯一住房”的理由的。
 
  什么是黑名单?上黑名单会产生哪些影响?
 
  黑名单是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有钱不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上黑名单是对“老赖”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一旦上了黑名单,就不能到银行贷款;子女在入学、参军、工作时,只要涉及政治审查都会不予通过。
 
  但是上黑名单是有条件的,只有符合以下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才会被纳入黑名单。第一种情形是有钱不还的;第二种情形是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抗拒执行的;第三种情形是以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第四种情形是不如实向法院报告其名下财产情况的;第五种情形是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第六种情形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也就是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时间,但是到期后,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没有还钱。所以,并不是所有被执行人都能“轻易”被纳入黑名单。(作者:吉林省梅河口法院 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