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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还敢在朋友圈卖口罩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疫情期间口罩紧缺,甚至出现一罩难求、“一罩千金”的情形,遂出现很多人在朋友圈售卖口罩情形,属实让一部分售卖口罩的卖家大赚一笔。但很多人却不知道朋友圈私自售卖口罩所涉法律风险。
 
  2020年2月6日两高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发布该意见》意见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朋友圈售卖口罩很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很有名气的口袋罪"—非法经营罪,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如果按照购销差价额超过15%作为认定哄抬价格的标准,那么绝大多数在朋友圈售卖口罩的商家会超出此标准进行售卖。于此同时,如果因售卖口罩谋取暴利,便有涉嫌犯罪的法律风险
 
  除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外,没有资质商家在朋友圈售卖医用口罩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医用口罩、外科口罩、医用护理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等属于第Ⅱ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因此,口罩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在朋友圈售卖的,尤其是没有资质的个人,轻者会被罚款,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 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