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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辞职劳动者如何提交辞职文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些用人单位基于不想支付辞职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常常会制造出很多的花样或者软压迫方式来逼员工就范,提出主动辞职。笔者在发布《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理应补偿》一文后,诸多的网友向笔者询问称,作为弱势的劳动者常常遇到用人单位采用随意调岗、无限期加班、降低薪酬等多样的方式来逼迫自己向其提出主动辞职,但却因为缺乏劳动法方面的专业知识,很多的时候被单位的HR管理人员玩弄于股掌之中,明明有道理却因为知识匮乏而无法维权。今天笔者就网友询问最多的两个问题提出解答:
 
  ▇如何正确辞职?
 
  辞职,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走人”。看似简单,却有更多的讲究。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说,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无疑,劳动者辞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的,这里的用人单位原因是指,事先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克扣工资、少发、拖欠等现象。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基于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实务中,劳动者基本上很难获得经济补偿金。比如一些员工以为了个人发展、出国求学等原因为由提出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可见,员工要辞职不能仅凭对辞职的主观判断,而想当然地随意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就直接提交辞职信“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的。
 
  ▇被迫辞职劳动者如何提交辞职文书?
 
  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迫使劳动者辞职。被迫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那么,被迫辞职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如何提交辞职文书呢?许小军律师解析说,被迫辞职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发送辞职文书以通知书为好,辞职通知书一定要把被迫辞职的原因明示,这一点至关重要,必须切记。因为在实务中,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如果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原则上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故在辞职时,劳动者应明确表示其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情形提出解除,否则其自动离职的行为应视为因个人原因离职,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就丧失了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其再行主张亦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再者就是辞职文书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用人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
 
  ▇辞职通知书范文
 
  xxx公司:
 
  兹有XX部门XXX,自XX年XX月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至今已经工作XX年,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超时加班、不按规定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本人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特此通知
 
  xxx签名
 
  年 月 日
 
  (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