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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你的法定权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Q1: 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A1: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行,使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这有利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劳动者在经过充分的休息后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和工作。
 
  Q2:带薪年休假如何计算?
 
  A2:带薪年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龄计算: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15天。
 
  Q3:什么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3:(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Q4:新入职员工是否享有带薪年休假?
 
  A4:新入职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时间”是指职工自参加工作以来在所有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总和,而不仅仅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入职时,你可主动提供社保记录、离职证明等材料以便核实工龄。
 
  供稿:吉林省珲春林某区基层法院 冯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