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明远)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线上查控+线下突击”的工作模式双线发力,精准锁定被执行人,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老蔡雇佣老赵为其从事拆迁工作。某日上午,老赵在二楼平台拆除彩钢瓦时,与踏板一起掉落摔伤,造成胫骨和腓骨粉碎性骨折,产生住院费、医疗费等共计13万余元。经法院审理,老蔡承担70%的主要责任,老赵承担30%的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老蔡赔偿老赵各项损失合计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老赵多次催要,老蔡屡次推诿一拖再拖,无奈之下老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老蔡名下财产多次进行网络查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老蔡还通过拒接电话、搬离住所等方式逃避债务,案件一度陷入困境。但执行法官并未偃旗息鼓,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断努力在一次网络查控时,发现其新设立了一个银行账户,并在该银行预留了一个住址。执行法官认为,蔡某一定是躲在这个地方,经过几次查找及蹲守,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蔡某。
起初,执行法官要对蔡某躲避执行的行为采取拘留措施,但考虑到蔡某的身体状况、认真悔过的态度以及积极还款的意愿,在经过执行法官长时间的释法明理后,蔡某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赵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第一批的金钱给付内容。
“强制执行不是目的,化解矛盾才是根本”。本案中,面对蔡某逃避执行的行为,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运用多种手段打破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同时秉持着善意执行文明理念,调和双方矛盾,真正实现执行和解化解纠纷。(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