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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赵祝军 续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