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社保关系。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通过“挂靠”单位缴纳社保,除了要自己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可能还需要向“挂靠”单位支付一笔“挂靠费”。有些社保代缴公司提供的劳动关系是虚假的,甚至可能是骗保,存在断缴、漏缴社保的风险,也容易造成信息泄露,危害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因与单位是虚构劳动关系,无法享受相关待遇,如果“挂靠”单位卷款跑路更是财利两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骗保严重是要入刑的。(山东嘉祥县人社局基金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