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时,调整所需资金,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其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其过渡性养老金由统筹基金列支,在调整养老金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时,过渡性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合并计算。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列支渠道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87号)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时,调整所需资金,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其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其过渡性养老金由统筹基金列支,在调整养老金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时,过渡性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合并计算。(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王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