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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非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吗?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因此,无论是否在工程建筑企业务工,农民工都可以通过《条例》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闫文慧 马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