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你了解多少?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企业停工停产期间,职工应该享有什么待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且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另行安排劳动者从事其他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济宁市嘉祥县人社局  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