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休假期限具体为: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作者:山东省汶上县人社局 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