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之下,终于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得以坐下来平静的解决问题,并最终撤回了起诉。
原告邓某与被告刘某原本是情侣关系,却在婚礼前天因双方种种不满的积累而爆发矛盾并导致二人分手,之后邓某为追回所付彩礼遂将刘某起诉到法院。庭审中二人均有着很多的委屈,不时产生争吵,邓某诉求中所提到的2万元是彩礼中的一部分,提前转给刘某用于婚礼前的准备和接待,而对于刘某来说,收到这笔钱时对方并没有说明这是彩礼的一部分,而且已经全部用于婚礼前的购置物品和接待等事项,并不是个人花销,因此没有退还的理由。
听过二人的陈述后,承办法官认为,这2万元钱款,即使没有明确说明,但其用途符合作为彩礼的条件,应按照现存物品进行分配。但同时,在二人的言语中,法官也听出二人的争论更多的还是双方的感情矛盾而并非财产,于是便对二人进行调解,虽然婚约无法达成,但毕竟都为对方付出很多,希望双方可以平静下来好好聊聊。承办法官从情与法的角度作双方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终于都解开了心结,原告也选择了撤诉,至此,矛盾得以顺利化解。(作者: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