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鄢然)生活中,相信有很多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第二天早上照样能开车,殊不知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往往是“人醒了,酒未醒”,这就是所谓的隔夜酒。那么,隔夜酒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6日20时左右,被告人王某某在其所在工地饮了酒。次日9时许,王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栏板货车从工地出发,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处。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7毫克/100毫升,执勤交警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了血样提取。经鉴定,从所送检的王某某血样中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189.78毫克/100毫升。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以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每个人因年龄、体质、解酒能力存在差异,不同的人体内酒精分解所需的时间不一样,因此前一天晚上饮酒过多或间隔时间过短,应该给酒精分解多留点时间,建议第二天不要驾驶车辆,不要以为睡醒了酒也醒了,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属于酒驾。因此“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红线绝不能触碰,不可抱有“昨晚喝酒,今天能开车”的侥幸心理,隔夜酒驾、醉驾,一经查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