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一淇)“感谢法官专程上门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近日,行动不便只能依靠轮椅行动的许某向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近期,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受理的许某与范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因申请人许某年纪较大且腿部疾病,出行只能依靠轮椅,执行法官考虑到许某行动不便且被执行人又在长春工作,双方见面协调十分困难。秉承着“以人为本”“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法官赶往长春对被执行人范某名下财产进行处置,遂后到许某家中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让双方“面对面沟通”,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上门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微信远程协商,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纷纷点赞。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