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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又出新花样——非法提供固定电话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美辰)“只需要办理座机,轻轻松松一天赚1000元”。这样的高额诱惑,你心动了吗?有人心动了,并且行动了。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3年2月至3月,被告人王某通过手机APP与上线昵称为“大掌柜”的人联系,“大掌柜”告知王某可以办理宽带和固话提供给“大掌柜”使用,每台固话每小时支付给王某50元的报酬,王某为获取利益便同意了。随后,“大掌柜”邮寄给王某一台GOIP设备,王某自己在拼多多上购买一台GOIP设备,二台GOIP设备共有32个端口。2023年4月,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按照上线要求,在柳河县电信公司办理了32条宽带和固话安装在王某事先租赁的仓房内。2023年5月9日,被告人王某将办理的32条固定电话线插在事先准备好二台GOIP设备上,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后他人利用王某办理的32条固定电话实施电信网络犯罪共计拨打了4389通电话,涉及9起电信诈骗案件,诈骗金额共计65.4万余元,“大掌柜”支付给王某1388泰达币(按照当日汇率,折合人民9604.96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公安机关。柳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切莫贪图小利,不轻信“无门槛、高回报”谎言。时刻保持警惕,严防“新朋好友”,注意辨别“好意”,不参与帮助他人刷脸、办卡、办电话,不进行高额度转账提现等资金结算,增强防范意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拒绝为犯罪做“贡献”,防踩法律红线。(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