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都乐)调解员:“小张吗?你转错的钱,被告已经返还给我了,我现在马上微信转给你。”
小张:“这是真的吗?我都不敢相信这钱真能要回来,当初到法院立案也就试试,没想到真能要回来!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员帮助远在湖北省的当事人追回了钱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2023年8月,远在湖北省的小张在网上进行投资充值时,由于自己的疏忽和操作不当,误将6000元转给了他人。经小张打印银行流水后得知其转账资金已转到了家住柳河县的李某的账户内。小张意识到自己转错账后,多次联系李某进行协商,但李某却拒不还款,小张无奈之下向柳河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小张告诉调解员,自己与李某素不相识,没有任何经济往来,这笔钱款就是自己粗心大意给转错了,希望通过法院帮助她要回这笔钱款。李某称其确实不认识小张,自己卡上也的确收到过一笔陌生人的转账,也接到过小张的电话,但以为对方是骗子,所以才没有返还钱款。
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为了消除李某的疑虑,调解员让李某来法院当面进行调解。李某来到法院后,调解员先拿出小张邮寄的起诉状及银行流水给李某查看。李某了解到小张确实起诉自己后,仔细与调解员核对了案涉钱款的转账时间、转款人信息及转账金额等信息,确认自己收到的钱款确实是由小张账户转入后,当场把6000元返还给了调解员,同意由调解员将该笔钱款返还给小张。最终,小张收到返还的钱款后,也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调解员提醒:大家利用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以及ATM机向他人转账时,一定要先认真核对账号、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操作,避免因转账错误,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