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无毕业时间限制?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高层楼房排水管道堵塞损失谁来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住高楼”似乎蕴含着大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住高楼”也给大家带来了一些烦恼,比如因排水管道堵塞引起的纠纷,也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由物业公司和25名同楼居民参与的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
 
  据了解,该案原告郑某系淄博某小区的业主,2022年9月,原告发现房屋内被水浸泡,经查找发现系厨房地漏反水导致,堵塞点位于地下室的管道内,从堵塞管道清理出的物质发现有建筑垃圾、油污,但未能明确堵塞物系何人倾倒。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起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
 
  淄博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主管道的使用人包括原告在内共有25户,但无法确定管道堵塞是由哪家住户造成,本案争议的焦点系各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依常理推定,管道堵塞应为楼上住户所为,物业公司与业主系服务合同关系,故不应承担责任,但物业公司为减轻业主的损失,自愿承担5000元;董某某等7名业主,有证据证明自己在管道堵塞前未入住使用房屋,故不应承担责任;其他住户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自己与管道堵塞无关,依法应承担责任;原告为处置好邻里关系自愿承担一部分损失。
 
  据此,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本案中管道堵塞造成的损失扣减物业公司自愿承担的部分后,由原告与其他17名责任业主平均分摊,当前判决已生效并履行完毕。
 
  邻里之间因排水管道堵塞引发的民事纠纷屡见不鲜,遭遇类似问题时,首先要及时查找堵塞原因和部位,采取有效措施止损,并注重收集保留证据。在产生纠纷时,应优先选择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找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居中进行调解。如果确实无法协商,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高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