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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明算账”情侣之间的民间借贷该如何认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是一段感情结束后最好的结局,但现实生活中,很多情侣在一起的时候很亲密,对彼此之间经济往来并不在意,但感情一旦生变,财产纠纷也会随之产生。
 
    【案情回顾】
 
    牛某与颜某于2012年8月建立恋爱关系,2020年5月5日分手。在双方恋爱期间,牛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分别多次向颜某转账共226546.85元,单次转账最少10元,最高20000元,同时牛某为颜某购买价值5788元的苹果手机一部,并为其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16519.95元。而颜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分别多次向牛某转账共122610.70元,单次转账最少50元,最高8000元。双方感情破裂后,牛某多次通过微信向颜某催告还款13万元,颜某未偿还,牛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牛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向颜某催要借款,颜某收到牛某转发的微信转账记录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后没有提出异议,只是多次回复微信向牛某作出同意还钱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对其具有约束力。结合牛某提供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双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能够确认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关于借款数额认定问题,牛某与颜某之间的转账,是二人恋爱期间发生的账款往来,基于双方恋爱期间特定的人身关系,且牛某亦认可小额转账是其主动转给颜某,因此结合本案查明基本事实,500元以内的小额转账,不宜认定为借款范围。根据双方相互转账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算,遂判决颜某给付牛某121,010.07元。
 
    【法官提示】
 
    情侣关系与夫妻关系不同,其并非法律规定的身份关系,只能通过双方是否达成借款的合意,进而结合主客观因素来确认是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1.关于恋爱中的赠与认定
 
    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赠与。譬如日常生活中的购买衣物,请客吃饭,以及如情人节、生日、纪念日等特殊节日的赠与,或者是特殊金额的赠与,如520、999、1314等金额以及其他小额赠与,通常被推断为双方表达爱意的赠与,没有特殊缘由不能要求返还。
 
    对于男女双方中贵重物品的赠与,由于所涉的金额较大,一般推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是以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如房产、汽车以及较大金额的现金,应承担返还责任。
 
    对于一些其他金额不大的转账行为,也没有附赠与条件,法院一般会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情形、赠与人的财产状况、双方赠与的以往惯例来综合考虑。
 
    同时接受赠与的一方,若确定是赠与,也要留存好相关证据,避免背上不必要的债务。
 
    2.借款需留存证据
 
    法院审查是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一是要审查是否有借贷的合意,二是要审查是否有款项交付的事实。若情侣之间真的发生大额借贷的情形,为避免日后双方各执一词,一定要留存好借款的证据。法律对于恋爱期间的财产关系是予以保护的,但当事人要完成相应的举证责任,来证明相应的款项交付,最好写有借条,如有利息或者还款期限等事项也需要在借条中明确。款项支付尽量采取转账方式,转账后注明是借款,避免采用现金交付,以便于留存取证。
 
    3.树立健康的恋爱观和价值观
 
    忠诚对待感情和婚姻。在感情无法善终时,用金钱来弥补的对方造成的损害,这类所谓分手费、补偿费主张以民间借贷纠纷来起诉的是难以得到支持。
 
    时刻保持理性头脑,积极配合应诉。当双方之间有关于财产纠纷发生诉至人民法院时,逃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应该积极应诉,便于法官查清事实,公正审理。(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赵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