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帮忙买房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促进了社会和谐。
张某到法院诉称,其与李某系朋友关系,李某承诺帮其购买某小区的一套楼房,张某陆续在2021年4月、5月、8月给付李某现金共计14万元。后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无法购买房屋,张某因为此事找到李某想要回14万元,李某在2021年12月给张某出具了一份还款协议,约定一个月内还清,现还款期限届满,李某尚欠款7万元,张某多次找到李某,李某都拒不还款,特起诉到法院。
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二人为朋友关系,不能伤了和气,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从诉源化解此纠纷。二人来到法院调解室,在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针对性地释法明理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李某在两个月内分期给付张某欠款和利息共计75000元。为了保证后续的履行,双方当事人积极到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最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