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以调和双方矛盾根源为突破点,以点带面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力争化矛盾、解纠纷、结案件,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张某因侵权责任纠纷将林某诉至江源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林某于本判决发生效力后30日内移除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种植的树木,并将移走的树木产生的树坑填平。判决书生效后,林某仍拒不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后,执行局及时向被执行人林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手续,责令其尽快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林某迟迟不予履行。在接连几天内,执行法官一方面多次赶往被执行人家林某中释明有关法律规定及对抗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及时转换思路,对双方当事人反复做思想工作。执行法官充分衡量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说服被执行人林某将土地买到自己手中,并就土地买卖金额提出了合理建议。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真诚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决定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林某当场支付了土地购买款,申请执行人张某也随即在结案手续上签了字。自此,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该案也得以圆满解决。
江源区法院执行局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执行和解工作,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执行措施,高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接下来,江源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创新执行举措,不断提高审执质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