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下车,看似简单的动作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严重时还会危害到生命安全。
驾驶人在停车后,不观察后方情况就打开车门,导致有骑车的人反应不过来,直接撞到车门上,就会造成“车门杀”发生。“开门杀”会发生的根本原因就是驾驶人的问题,开门的时机错误才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因开车门致人伤亡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吴某经营了一家小店。2022年8月19日的早上,吴某驾驶轿车至店里,并将车停放在店门口的一处停车位上。当吴某打开驾驶室车门准备下车时,从吴某车侧后方驶来一辆电动车,一下子撞在了吴某打开的车门上,电动车驾驶者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并于当日死亡。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吴某承担这场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吴某主动投案,并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
另查明,吴某驾驶的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险金额为3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事发后,吴某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部分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吴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吴某的肇事机动车已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应可以得到弥补。根据被告人吴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且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驾驶人应当如何避免“开门杀”?千万不能在影响行人走路以及汽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在这种地方开门下车是很危险的,很容易发生“开门杀”这种情况,因此我们停车应停在停车位中。车停好后,不能直接打开车门,可以利用后视镜确定车辆后方没有任何情况后再慢慢的打开车门下车。后排的所有乘客都是建议从右侧下车,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安全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