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晴 高红梅 李岩峰)
对于胜诉当事人而言
有时官司胜诉并不意味着
案结事了
尤其是拿着判决
却无法兑现权益
这种情况下
如果有诉讼保全
就能为您的财产权益
“上保险”啦
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借助保全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因前期财产保全到位,进入执行程序后仅用5天时间便执行完毕。
据悉,原告孙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继承纠纷一案,为避免被告李某某不履行义务而转移财产,原告孙某某及时向我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我院成功冻结被申请人李某某三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关联案件信息,发现2023年初,该案件进行了诉讼财产保全。确定有保全财产后,执行法官按法律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随即对保全财产采取了强制划拨措施,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了领款手续,整个过程仅用时5天。
财产保全作为连接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桥梁纽带,在司法实践中对破解执行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意义,降低了财产被转移、隐匿而无法执行的风险。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大力引导原告通过诉前、诉中保全被告相应的财产,在保全案件进入执行局后,快速反应、快速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及时划拨财产,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执行中效率与公平的兼顾!(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